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04-27浏览次数:194
各班主任老师:
请通知本班同学:五一放假前三天(28日、29日、30日)请不要以任何理由请假回家,也不要提前买票,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者,每天按旷课10学时处理。请相互转告。
我院学工办
2014年4月27日